據新聞報道,中國游客王女士和丈夫準備前往德國旅游,欲持法國簽證進入德國。
然而近日,王女士夫婦卻在德國法蘭克福機場被警方扣留了。滯留了近20個小時后,夫婦二人被遣送回國。這一趟,不僅沒玩成,而且幾萬塊的機票酒店錢也打了水漂,而為其代辦簽證的旅行社卻態度強硬拒絕賠償。
那么,持法國簽證可以去德國玩嗎?“糟心之旅”應該由誰來負責?
在德國遭遇和犯人一樣的對待
王女士當時遭遣返買的是第一排座位,卻被告知第一排離機長室太近,被換到最后一排去。王女士覺得這是一種侮辱,一種不公平的對待,她們并沒有做錯任何事情。
德國之旅被遣返的原因 今年2月,王女士向旅行社方面提出辦理去德國的相關簽證手續。恰巧王女士的朋友也在該旅行社上班,并幫忙找到了王府國際旅行社簽證部經理趙鑠。趙鑠告訴王女士“申根簽證是百分之百能進的,二十六個國家,拿著一國簽證可以到任何一個國家,包括可以旅行,可以打工。于是王女士通過該旅行社的員工購買了往返機票。 為什么持法國簽證入境德國會被遣返? 據王女士夫婦回憶,德國警方首先問他們到德國為什么拿到的是法國簽證?王女士回答所旅行社已經肯定簽證在申根國家是通用的,且辦理法國簽證便宜且速度快。接下來德國警方問他們的行程是什么?王女士說,主要的行程是德國和奧地利,有可能去意大利,也想去法國購物,但還沒有確定。 德國警方分別給王女士和吳先生作了筆錄,并沒收了二人的護照,向他們出具了《拒絕入境通知書》,拒絕入境的原因翻譯過來是“簽證或居留許可無效”。“從法領館獲取簽證所提供信息有誤或不完整”、“該簽證已被確認無效”。 王女士說,“我們就被告知,我們的行程跟法國一點關系都沒有,我們甚至不知道有那個酒店,所以我們等于觸犯了當地的刑法,持有無效的簽證要入境,所以我們只能被遣送回國。” 歐洲26個申根國家可以為短期往返訪問的外國人簽發“申根國統一簽證”,得到其中一國的申根簽證,可前往其它申根國家訪問。但是,也有這樣的規定:“前往幾個成員國,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”。“只前往某一申根國家,應申辦該國的簽證”。“無法確定主訪國時,應申辦前往的第一個申根國的簽證”。也就是說,德國警方可能判斷王女士此行主要行程是在德國,就應該辦理德國簽證。國家旅游局也表示:去德國游玩不能通用法國簽證。 該簽證部經理:個人行為拒賠償
既然都是申根國家,為何簽證不能通用?








